國家發展改革委、
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發布的《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提出,嚴控大氣污染物排放、推進環保設施改造。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含在建和項目已納入國家火電建設規劃的機組)應同步建設先進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不得設置煙氣旁路通道。東部地區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中部地區新建機組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鼓勵西部地區新建機組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支持同步開展
大氣污染物聯合協同脫除,減少三氧化硫、汞、砷等污染物排,重點推進現役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環保改造,燃煤發電機組必須安裝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未達標排放的要加快實施環保設施改造升級,確保滿足最低技術出力以上全負荷、全時段穩定達標排放要求。穩步推進東部地區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和有條件的30萬千瓦以下公用燃煤發電機組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
環保改造,2014年啟動800萬千瓦機組改造示范項目,2020年前力爭完成改造機組容量1.5億千瓦以上。